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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与贸易

印度尼西亚继续对进口纱线实施保障措施

202352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519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355日,印尼财政部在印尼官方公报发布2023426日第46号令,继续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Yarn (Other Than Sewing Thread) of Synthetic and Artificial Staple Fibres)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2023522日~2024521日为766印尼盾/千克、2024522日~2025521日为553印尼盾/千克、2025522日~2026521日为340印尼盾/千克,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5509.22.005509.32.005509.51.005509.53.005510.12.005510.90.00。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2019918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19119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涉案产品实施为期200天的临时保障措施。2020527日,印度尼西亚正式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2118日。2022425日,应印尼国内生产商申请,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81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称,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