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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公布2005年超装出口10项纺织品处理原则

来源: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 发布日期:2006-01-05

      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CITA)近日指示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有关我国2005年超装出口10项输美纺织品的处理原则(类似美国处理2004年设限纺织品超装的处理原则)如下: 

  一、中国大陆今年超装的输美纺织品,在2006年2月1日前一律挡关,不准通关进口。 

  二、2006年2月以后,每月将能以2005年设限期间限额数5%的额度,分期通关进口,直到超装数全数进口完毕。 

  至于依纺织品防卫措施于2004年10月29日至2005年10月28日止对我国设限的袜类产品(332/432/632pt类),自我国出口且于额满后遭美国海关挡关的超装货品,则自2005年11月29日起以每月2,121,700打双(即设限额数42,433,990的5%)的额数分批放行。 

  2006年开始实施的中美纺织品协议,设限各类别产品也可能发生类似挡关情形,然而协议签订的弹性条款,赋予2006年享有2007年限额数的3%预借数,将有可能缓解配额不够的矛盾。(中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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