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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纺织品、服装退税率提高 2%不仅仅是数字的博弈

来源:中国服饰报 | 发布日期:2008-08-19
    调高出口退税率:“阵痛期”打入“镇痛剂”
       
      2006年起,为改变企业增长模式,提高竞争力,减少大额贸易顺差,我国曾多次降低部分行业出口退税率。然而,今年以来,受原材料和劳动力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国外需求减弱、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信贷紧缩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企业出口获利能力明显下降,特别是纺织服装、轻工业及农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出口利润空间已十分有限。
       
      据海关数据显示,5月份我国出口纺织服装144.3亿美元,同比增长9.7%,低于1-5月累计增速5.7个百分点。其中,广东纺织品服装出口115.1亿美元,同比下降15.7%,增速也大幅回落40.3%。
        基于此,多位中央高层领导南下江、浙、粤等制造业企业密集地区进行调研,在此期间,坊间关于“出口退税率即将提高”的各种揣测不断。
       
      利好政策终于在7月底浮出水面。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指出,从2008年8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此次调整,回到了2006年、2007年两轮出口退税率调整之前的水平13%。2006年,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从13%下调到11%;2007年,服装出口退税率从13%下调到11%。
       
      “出口退税率的提高,表明政府对产业现实形势进行了周密调研。通过财税和贸易政策的局部性调整,目的在于实现全局性的平衡。”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新闻发言人、新闻中心主任孙淮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道,“虽然只是两个百分点的幅度,但这已实属不易,它体现的是国家对产业进行积极扶持的姿态。”
        而从目前企业的反应来看,出口退税率的提高,无异于政府对生存状态告急的中小企业打下一针“镇痛剂”。
       
      据东方证券测算,假设以完整年度为测算周期,且将所有纺织品均纳入退税上调范围,按今年行业出口增长15%计算,退税率上调两个百分点将直接增加企业利润27亿美元,以人民币对美元6.8:1计算,行业利润将增加184亿元人民币。
       
        “镇痛剂”药性有多大?
        缓解成本压力是最大利好
       
      孙淮滨认为,服装的出口受到多方面综合因素地制约。全球经济放缓,需求疲软必然影响到纺织品贸易;而从国内经济发展来看,各种生产要素的成本上升,使得出口企业面临外需不足,国内要承受巨大成本压力。在这样一个“趋紧”的环境之下,需要作出一些政策的平衡。出口退税率的提高,正体现了宏观政策对产业引导节奏和力度上的微妙把握。
       
      “企业不可能去改变国外经济需求疲软的问题。但是,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可以切实地缓解企业在国内生产经营的成本,从而改善企业的出口赢利状态,这将是现阶段出口退税政策所体现出来的最大利好。”孙淮滨表示。
       
      具体来看,此次出口退税率回调的范围包括丝绸、毛纺织品、麻纺制品、化纤长短丝、絮、毡、无纺布、针织服装、梭织服装及其附件、针织物及其附件和部分其他纺织织物。从调整对象来看,重点在下游的针织和服装行业,理想的效果是:下游产品退税政策的调整将有助于增加出口,缓解中上游行业需求不足的矛盾,间接支持中上游行业的发展。
        针对目前制订的出口退税率回调的范围,孙淮滨同时提出了将“家纺产品”纳入回调范围的建议。
       
      “中国是家纺产品的出口大国,此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不包括‘海关税则第94章’的产品。而这部分产品的出口量在整个家纺出口总量中所占比例较高。因此,是否可以考虑把这一章的产品也纳入调整范围?”孙淮滨向记者表示。
       
        长远发展更需“稳定剂”:  综合议价能力是关键
        出口退税率提高之后,业界围绕“2%”的幅度以及流向也有着一分为二的思考。
        “两个点的退税,是否会在汇率升值等成本因素和国内行业间激烈竞争中被迅速稀释?”
        “这两个点的退税还不一定补贴给谁。那些以成本和价格为主要衡量因素的采购商怎会轻易放过这次分蛋糕的机会?”
        “上调退税率,外商必然相应降低产品报价,综合来看我国纺织企业收益反而会小于外商”……
       
      针对种种担忧,孙淮滨认为,不管政策是否“向好”,“博弈”的局面在外贸出口结构中始终存在。要想在谈判格局中避免这“2%”成为外商的囊中之物,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能力,表现为强势的“议价能力”,将是外向型企业坚守阵地的法宝。
        从这个角度来看,2%外部政策的“数字”博弈,最终还是要回归到企业自身“生存技能”的博弈。
       
      “上调出口退税率会给企业调整和升级一定缓冲时间。国家给了政策,给了机会,接下来需要的就是企业加速自身结构调整。”孙淮滨表示,“单纯的‘自救’或者对政策的‘过度依赖’都不足取。”
       
      同时,亦有观点认为,此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也许不能给纺织行业带来明显改观,但是,“灵活”的调控第一步却给行业带来了新的希望。有观点认为,出口退税率的回调仅仅是个开头,在未来一段时间极有可能继续出台类似措施。
       
      针对于此,孙淮滨的观点似乎更为审慎。他表示,国家决策层对宏观调控政策的基本判断,建立在对整个行业基本面的分析基础之上。现阶段的产业政策随着实际的产业形势可能会进行局部微调。不过,在“稳定”中求“平衡”,依然是国家对产业进行全局把控的“主旋律”。
       
      孙淮滨最后对中国产品竞争力的提升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中国产品具有相当的性价比优势,产品结构比较丰富。同时,近年来,外贸纺织服装企业对在交货期以及市场快速反映能力方面也得到了很大提升。另外,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具有庞大的产业规模,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劳动力资源丰富,纺织工业自我配套的能力非常强。最后,纺织服装企业拥有一个庞大的内需市场作为支撑和回旋余地。因此,“不管政策采用哪种基调,纺织服装行业都不会是所谓的‘夕阳产业’,这个行业的发展空间巨大,它不会那么轻易就走向衰弱。”
        链接
        纺织服装业出口退税率调整历史
       
      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5次大幅调整出口退税政策。随着改革开放,国家对纺织服装业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共有11次,从1994年的13%降至1996年的6%,1999年将纺织品的退税率上调至15%、服装调至17%;2003年又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将纺织服装均下调至13%。
       
      2004年新一轮税制改革启动,之后纺织服装业的出口退税率有两次调整。分别是2006年9月15日,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从13%下调至11%;2007年7月1日起,服装、鞋帽和箱包的出口退税率从13%下调至11%,而皮革毛皮制品和粘胶纤维则降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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