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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配额 实施细则出台

  近日,商务部制定了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规定2015年羊毛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28.7万吨;毛条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8万吨。
  
  据了解,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实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申请者凭羊毛、毛条进口合同以及有关材料申请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含加工贸易)。商务部授权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当发放数量累计达到2015年羊毛、毛条关税配额总量时,商务部授权机构将停止接受申请。
  
  申请条件为:持有 2014年羊毛、毛条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或新建成投产且羊毛、毛条年加工能力5000吨以上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并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上一年度无海关、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社保、环保等方面的违规记录; 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和《2014年羊毛、毛条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