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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走出去产能是优势产能

  近年来,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大幅提升,而发展中国家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5月16日,国务院发布 《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中国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主要目标和现阶段主要任务。
  
  5月20日,发改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发改委外资司司长顾大伟指出,装备制造业关联产业多,产业链条比较长,吸纳就业能力很强,是“一国经济的骨架和支撑”。
  
  目前,中国装备制造业规模大概占世界总量1/3,已连续5年居全球第一,很多装备产品产量为世界之最。比如,中国机床产量占世界38%,造船完工量占世界41%,发电设备产量占全球60%。2014年中国装备制造业出口额达2.1万亿元人民币,大型成套设备出口额约1100亿美元,与一些国家的产能合作取得积极成效。
  
  “国际产能合作不是落后、淘汰的产能走出去,中国要走出去的产能是优势产能、先进产能。”顾大伟强调。
  
  他表示,过去中国经济向外走,主要通过贸易将中国制造的产品向外输出。“产能合作”含义是产业的输出,是能力的输出。产业输出并不是简单地把产品卖到国外,而是把中国产业整体输出到不同国家,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建立更加完整的工业体系、制造能力。他指出,这是中国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核心。
  
  “世界经济正处于深度调整阶段,加快推进中国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对我们抢占制高点是非常重要。”顾大伟称,中国装备和产品在质量、性价比上有较强竞争力,而中亚、东南亚、拉美、非洲等很多国家制造水平能力比较欠缺,迫切希望提高工业化水平,这种合作具有互利共赢的良好基础。
  
  主要目标与任务
  
  《意见》共7部分、41条,明确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与重点国家产能合作机制基本建立,一批重点产能合作项目取得明显进展,形成若干境外产能合作示范基地;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骨干企业;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对国内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
  
  《意见》提出了坚持“企业主导、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注重实效、互利共赢,积极稳妥、防控风险”的4条基本原则。同时指出两项总体任务:一是将与中国装备和产能契合度高、合作愿望强烈、合作条件和基础好的发展中国家作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重点国别,并积极开拓发达国家市场,以点带面,逐步扩张;
  
  二是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12个行业作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重点领域,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提高企业“走出去”能力和水平方面,《意见》强调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从拓展对外合作方式、创新商业运作模式、提高境外经营能力和水平、规范企业境外经营行为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加强政府引导推动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完善对外合作机制,改革对外合作管理体制,做好外交服务工作,建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并积极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
  
  《意见》在完善财税、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在加快中国标准国际化推广、强化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作用、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服务保障措施,并就加强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做出了具体部署。
  
  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指出,《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抓紧制定出台国际产能合作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
  
  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本质上是市场行为,要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顾大伟表示,企业要认真做好对所在国政治、经济、法律、市场等各个方面分析和评估。在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当中要积极稳妥,防控政治风险、经济风险与安全风险,同时也要防止一哄而起,恶性竞争,盲目去开展这些项目。
  
  顾大伟指出,中国企业要切实规范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宗教和不同习俗,坚持诚信经营、抵制商业贿赂、保护好当地生态环境。“一些企业在境内发展、建设项目中不注重生态环保,中国企业走出去时不能把这种陋习带到境外。”他称。
  
  2014年,中国开始在一些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试点。顾大伟表示,目前在哈萨克斯坦、印尼、埃塞俄比亚三国推进最快,其次是巴西、秘鲁、俄罗斯等一批国家,相关国家达到八九个国家。中哈有28个重大产能合作项目已经落地,签署协议投资总额超过230亿美元,哈萨克斯坦双边产能合作投资预计可能要超过500亿美元。最近发改委要与哈萨克斯坦举行第五次对话,进一步落实产能合作具体项目。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金融支持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非常关键,《意见》指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通过银团贷款、出口信贷、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原则,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PPP项目贷款业务,提升中国高铁、核电等重大装备和产能“走出去”的综合竞争力;鼓励国内金融机构提高对境外资产或权益的处置能力,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矿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加强与相关国家的监管协调,降低和消除准入壁垒,支持中资金融机构加快境外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布局,提高融资服务能力。
  
  扩大融资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境内外市场募集资金,用于“走出去”项目。实行境外发债备案制,募集低成本外汇资金,更好地支持企业“走出去”资金需求。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措施中,“鼓励类”措施比较多,如何保证这些措施的落地?顾大伟接受财新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各大商业金融机构,以及政府优惠贷款,会更大程度向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方面倾斜。“相关金融机构都会在《意见》之下制定具体落实的措施,有关措施可以在下一步具体落实。”他称。
  
  《意见》提出,取消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地域限制,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完善人民币全球清算服务体系。鼓励在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大宗商品贸易及境外经贸合作区等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降低“走出去”的货币错配风险。顾大伟表示,这一方面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个必要措施。
  
  增加股权投资来源方面,《意见》提出要发挥中投公司作用,设立业务覆盖全球的股权投资公司;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中非基金、东盟基金、中投海外直接投资公司等作用,以股权投资、债务融资等方式,积极支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项目。
  
  顾大伟透露,中国正在跟哈萨克斯坦商谈建立中哈产能合作专门基金,规模可能是60亿美元左右,都是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来提供支持。中国在中投公司下面设立海外股权直接投资公司的方案已获批,公司已设立并初步开始运作。“这个规模也会比较大,甚至有可能会超过丝路基金。他称。